2014我是歌手第二季邓紫棋(2014我是歌手第二季邓紫棋泡沫现场)
文|花小梨和
编辑|黄毅来了
当邓紫棋带着《泡沫》站上巅峰,前公司的版权声明却让她与自己的“音乐孩子”隔河相望。
六年诉讼拉锯,她用重录专辑《I AM GLORIA》才得以从资本搏杀中突围,苦尽甘来。
这一次,港娱的尔虞我诈,在当年岁的邓紫棋身上展现得淋漓尽致。
近日,邓紫棋在微博上发长文,讲述自己这些年与前司蜂鸟音乐的争端终于有了结果。
她兴奋地说:
“人生要够多转折才精彩,我终于亲眼看见什么叫天无绝人之路!”
这则推文迎来了许多人的祝福。
黄霄云更是以“天空没有极限,破茧的你会飞向更蔚蓝的明天”表达祝贺。
大家的祝愿是真诚的,但是这条看似迎来曙光的维权路,实则包含着她从岁踏入乐坛起便埋下的苦楚。
说起邓紫棋如今在乐坛的地位,也是丝毫不弱于周杰伦、林俊杰、陈奕迅这类的老牌唱将。
网友给她“巨肺天后”的标签便是将邓紫棋的实力展露无遗。
而这份在音乐领域的厚积薄发,与她成长的家庭土壤密不可分。
邓紫棋在音乐世家中长大,家中多人都有专业的音乐背景。
小时候,妈妈经常弹钢琴、唱歌,邓紫棋就在旁边默默看着,音乐的种子在她心里悄悄种下。
这种陪伴和参与,让邓紫棋感受到家人对音乐的重视和热爱,也激发了她对音乐的兴趣和追求。
在家人支持下,年,年仅岁的邓紫棋就在“Neway星途大战”歌唱比赛中崭露头角。
但是很不幸,也正是因为这次实力的显露让蜂鸟音乐看上,为邓紫棋陷入超六年的拉锯战埋下伏笔。
而这场纠纷的开端,要从一份充满陷阱的合约说起。
据邓紫棋本人阐述,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遭受蜂鸟音乐哄骗。
不仅用纯英文合同让不懂英文的母亲代为签约,更是口口声声说所有创作的版权都归属于她自己的。
可能自己的妈妈也没想到,资本的话有多么不可信。
于是仅凭口头约定和信任,就将邓紫棋的小半辈子“送了出去”。
邓紫棋自 年与蜂鸟音乐签约,至 年单方面解除合同,期间共计 年。
在这年的时间里,邓紫棋为蜂鸟带来巨大收益,但是却无法左右自己的人生。
年,她登上湖南卫视《我是歌手第二季》的舞台,凭借出色表现一举夺得总决赛亚军,就此在内地名声大噪。
但是这给她带来的只有公司无底线地“操控”。
蜂鸟音乐不断向邓紫棋灌输“商品论”,让她觉得自己只是被公司打造出来的商品,没有公司就什么都不是。
更是对她进行精神打压,使她逐渐失去自信,甚至一度陷入抑郁。
当时的邓紫棋年纪尚小,只能让公司随意摆布。
甚至还出现了让她倒贴钱开演唱会,扣收入充宣传的荒诞情况!
可以说,邓紫棋在蜂鸟音乐的这段期间已然成为蜂鸟音乐敛财的工具人!
随着邓紫棋的发展,她慢慢地开始醒悟。
为何自己演唱自己创作的歌曲,还需经过公司的同意?
仔细一研究才发现,原来著作权、版权全在公司手上。
换句话说,自己这么多年的努力是为了公司做嫁衣。
自己辛辛苦苦创作的“孩子”被他人一声不吭的掠夺!
甚至连自己的名字“邓紫棋”和“G.E.M”都已经成了公司的商标!
在明白的那一刻,邓紫棋的脑子轰然炸响。
她开始反思多年来遭受的种种不公:
从创作版权被公司牢牢把控,自己创作的歌曲却无法自由支配;
到演出活动、形象塑造等各方面被公司过度干预,失去自主决定权。
此时她才惊觉,在公司的商业运作模式下,自己早已沦为按部就班、毫无反抗之力的“提线木偶”。
她的一切行动皆以公司利益为导向,个人的艺术追求与发展空间被严重压缩。
于是年,邓紫棋再也无法忍受,提出单方面解约。
可在解约之后,邓紫棋的日子一点也不好过。
因为蜂鸟音乐竟公开声明,自己所拥有的首独家版权,禁止他人使用。
于是,邓紫棋与蜂鸟音乐对簿公堂,长达六年的纷争就此拉开序幕。
在这六年的时间里,所有平台播放歌曲的版税,邓紫棋一分也没拿到,让她几乎看不到希望的曙光。
直到一位熟悉大陆版权法律师的到来,才为她打破了多年以来面对的困境。
根据《著作权法》中的“法定许可”条款,只要录音作品在首次录制或发行时未明令禁止他人使用,任何人均可在支付报酬的条件下重录。
凭借这一条款,邓紫棋终于把除《新的心跳》《童话休止符》两张专辑外的所有歌曲夺了回来!
这才忍不住发文庆贺。
事实上,邓紫棋的遭遇并非个例,港娱乃至整个娱乐圈的资本压榨,早已形成隐秘的行业生态。
谢霆锋也有类似遭遇。
他初入英皇娱乐时,青春正茂且怀揣着对演艺事业的无限热忱。
彼时的他,舞台上光芒四射,影视剧中也崭露头角,迅速成为公司的摇钱树。
然而,随着事业推进,公司对他的压榨逐渐浮出水面。
英皇娱乐凭借合约优势,为谢霆锋安排了密集如织的工作行程。
他频繁辗转于不同城市,今日在香港赶拍电影,明日便奔赴内地录制综艺,后天又要飞往海外筹备演唱会。
长期高强度的工作节奏,让谢霆锋的身体不堪重负,多次在片场因劳累过度而体力不支,精神上更是时刻处于紧绷状态,焦虑与疲惫如影随形。
而在收入分配方面,谢霆锋的付出与回报严重失衡。
他为公司创造了数以亿计的收益,但在利润分成时,公司却以各种名目克扣,谢霆锋到手的报酬仅占小头。
长期积累下,这种利益上的不对等引发了谢霆锋强烈的不满。
他开始与公司在薪酬问题上产生摩擦,双方多次谈判均不欢而散,矛盾也由此愈演愈烈。
陈慧琳的遭遇同样令人唏嘘。
她的经纪公司也是在她不清楚的情况下对她歌曲的版权进行暗箱操作,导致她在后期对自己作品的使用和收益方面遇到了阻碍。
可以说,现在艺人的发展的全看娱乐公司是否良心。
好的公司愿意通过运营提高艺人身价,而那些不好的或者贪得无厌的,只想着怎么获得最大价值,怎么把艺人“榨干、榨透”。
再看邓紫棋与前公司的六年拉锯战,实则是娱乐圈资本力量与创作者尊严的正面碰撞。
从版权掠夺到商标操控,从版税截留到精神打压,资本以“造星”之名行剥削之实。
但她的破茧之路证明:在流量被无限放大的时代,艺人若想挣脱资本枷锁,不仅需要法律武器的精准反击,更需保持对创作主权的绝对坚守。
结语:
邓紫棋事件不仅是个人与公司的纠纷,更成为娱乐圈“打破旧规则”的标志性事件。
它以具体案例推动了行业合约规范、艺人权益保护和版权制度的反思,也为后续艺人维权提供了参考。
其意义已超越娱乐范畴,成为社会关注“公平与权益”的缩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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